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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約談滴滴
發布于:2021-03-08
3月5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同志對滴滴公司進行了約談。約談指出,滴滴公司近期在部分城市調整經營策略準備工作不充分,溝通評估不到位,涉嫌侵害駕駛員合法權益,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約談要求,滴滴公司要正視存在問題,立即開展整改,保障司乘人員合法權益,為全國“兩會”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一是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可能侵害駕駛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行為堅決整改,確保行業安全穩定。二是要科學調整經營策略,依法依規規范自主定價行為,加強與駕駛員的溝通,廣泛征求意見,保護駕駛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防“店大欺客”。三是要堅決履行社會責任,關心關愛駕駛員群體,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合理調整抽成比例,保障駕駛員合理收入和身體健康。滴滴公司負責人表示,將深刻反思滴滴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嚴格落實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要求,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保障駕駛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行業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