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車的要求:
1.在本市注冊登記,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也就是說,網約車必須是浙A牌照的小客車,并且要改變車輛性質為“營運車輛”;
2.燃油車車輛軸距達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車輛購置的計稅價格在12萬元以上;新能源車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或綜合續航里程達到250千米以上;
3.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4.車輛使用年不超過5年;
5.車輛技術性能符合環保和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6.不噴涂巡游出租汽車標志標識、不安裝頂燈裝置;
對于人的要求:
1.具有本市戶籍,或有持本市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或在本市已辦理居住登記,或在本市已辦理身份信息登記;
2.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
3.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3.無暴力犯罪記錄。
4.自申請考試之日前三年內沒有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