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表示:
一,經營權歸個體經營者所有,可根據相關法規轉讓或繼承。
二,為個體經營者核發《道路運輸證》,登記為個人名稱,實現產權與經營權兩權合一。
三,司機可根據個人意愿及公司服務質量自由更換委托機構。
咸陽市的這份文件規定里,對出租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可轉讓可繼承”的改變, 讓出租車的改革向前邁了一大步。因為嚴格控制運力指標,出租車能一直成為稀缺物品,而當地的出租車現在售價高達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