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杭州市交通運輸局正式發布,自今年3月1日起,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及相關配套措施將正式實施。
此前在1月5日,杭州市就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及相關配套措施調整方案公開征求意見,截至1月14日通過電話、郵箱、信件等渠道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等共計17996件。
其中咨詢類11676件,占比64.9%,意見建議類6320件,占比35.1%。在充分征求吸納市民意見的基礎上,對涉及征求意見稿的兩個方面進行了優化完善,并同步配套公交優化方案。
優化區域號牌過渡期措施
明確將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有登記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車轉入條件,由“登記在本人名下”調整為“個人及其配偶名下”。
同時,延長部分小客車指標有效期。考慮到3月1日政策實施前還有部分增量、更新指標將要到期,出于便民考慮明確“對有效期截止時間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間的小客車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指標有效期統一調整至2021年9月1日。”
完善錯峰出行方案
調整“浙A區域號牌”“非浙A號牌”車輛的出行范圍及時段。
包括減少“錯峰出行”圈層,縮小“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和“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范圍。
縮短快速路錯峰時間,由8個小時調整為6個小時,放開部分“浙A區域號牌”通勤通道,如紫之隧道、之江大橋。
急事通措施征求意見方案不變,仍是外省號牌12次,省內“非浙A”24次。
優化公交配套方案
結合地鐵線網變化和錯峰出行政策調整,進一步優化公交配套,并與區域號牌政策同步向社會公布公交配套優化方案,近期擬開通20條地鐵接駁線,7條公交快線。
同時,鼓勵市民定制公交專線,提升公交精準服務水平,最大程度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你關心的問題在這里
一、怎么辦理“區域指標”?
2021年3月1日零時起,市民可通過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區域指標”申請業務。屆時只需按系統提示登錄并填寫信息,在資格審核通過的情況下,可直接打印指標。
除網上申請外,政策正式實施后全市8個小客車調控服務窗口均可辦理各類指標申請業務。此外,市調控辦在全市范圍內部分汽車4S店開通了小客車指標申請便捷辦理點,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業務。
二、怎么辦理“浙A區域號牌”?
“浙A區域號牌”上牌業務辦理預約、過渡期申請將于2021年3月1日零時同步上線,具體預約途徑、辦理地點及相關要求在政策正式實施前將另行發布。
三、“浙A號牌”“浙A區域號牌”“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范圍和時段是怎樣的?
正式發布的“錯峰出行”調整措施中,“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措施不變,“浙A區域號牌”“非浙A號牌”小客車縮小錯峰范圍、縮短錯峰時段(詳見附圖)。
據了解,錯峰出行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考慮到實施后市民出行習慣有一段適應期,公安交警部門將設置執法過渡期,即5月1日前對“非浙A號牌”小客車在調整的區域道路內違反錯峰出行規定的暫不處罰,作教育提醒;
5月1日起按錯峰出行相關規定進行執法管理。措施實施后,將對接各導航平臺把本次錯峰出行納入導航提醒,并在邊界道路設置錯峰出行標志。
四、“急事通”便民措施怎么申請,能申請幾次?
為方便市外群眾來杭辦事需要,結合“浙A區域號牌”設置和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調整,杭州對“急事通”措施進行相應調整,并于3月1日起正式實行。
其中,外省號牌(“非浙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12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本省“非浙A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24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
市民可按規定通過“浙里辦”APP、支付寶、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臺申請“急事通”。
五、過渡期內,個人名下“非浙A號牌” 小客車該怎么辦?
目前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符合條件的杭州市民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外地車可以轉入,并在申報后按“浙A區域號牌”進行通行管理,即:凡個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記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車的,憑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車增量指標、更新指標或區域指標,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辦理遷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車輛未完成遷入手續的,通過公安交警部門指定方式進行申報、認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區域號牌”車輛錯峰出行規則通行。此外,為了方便群眾辦理相關業務,“對有效期截止時間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間的小客車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指標有效期統一調整至2021年9月1日。”